經過多年的不懈努力,廣州市公共交通建設和發展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多樣化公共交通體系逐步建成,2013年底成功入選國家“公交都市”創建城市,2018年前須按要求實現建成國家“公交都市”的目標。
  今年是廣州市創建“公交都市”的開局之年,如何開啟破局之路?根據廣州市政府要求,廣州市交委委托廣州大學廣州發展研究院開展專題研究,目前研究已完成並產生一系列研究成果,為下一步廣州市建設國家“公交都市”指明瞭方向,提出了具體實現路徑。至2017年,廣州力爭城市建成區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比例達70%以上。
  今年開局打造國家“公交都市”
  今年是廣州市創建“公交都市”的開局之年,廣州市如何開啟破局之路?
  加快提升公共交通服務水平,吸引廣大市民更多乘公交、願意乘公交,進一步提升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的比例(簡稱“公交分擔率”)。如何才能加快公交分擔率的提升?為解決此重大課題,根據市政府要求,廣州市交通委員會委托廣州大學廣州發展研究院開展專題研究,對廣州市公共交通如何應對新的機遇和挑戰,落實公交優先,加快提升公交分擔率,提出對策和建議。目前,該項研究已完成並產生一系列研究成果,為下一步廣州市建設國家“公交都市”指明瞭方向,提出了具體實現路徑。
  據廣州發展研究院介紹,近年來,廣州市大力發展公共交通,逐步實現行業規模化、集約化、環保化、智能化、精細化發展;初步確立了公共交通在城市客運體系中的主導地位;成立了以市長為組長的交通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全市交通規劃、建設、管理等工作;“公交優先”的理念逐步形成社會共識;財稅、路權等實質性優先措施不斷落實;信息化水平國內領先,被列為國家物聯網建設試點城市;公交行業清潔能源普遍應用,被評為國家“清潔汽車推廣優秀組織獎”。
  至2013年末,廣州市已開通地鐵線路9條,運營里程260公里;全市開通公交線路1043條,公交車輛達1.34萬台;出租車2.2萬輛;開通12條水上巴士航線,總里程達46公里;開通320公里公交專用道;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比例約60%,公共交通發展水平躋身全國前列,基本形成以軌道交通(含新型有軌電車)為骨幹,公共汽(電)車為主體,出租車、水上巴士等為重要組成部分的城市公共交通體系。
  廣州市創建“公交都市”,建設完善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務體系,是解決特大城市交通擁堵問題的根本途徑,有利於改善城市人居環境,發揮交通對於社會經濟發展的支撐作用,推動城市可持續發展;也是促進新型城市化發展,強化國家中心城市地位的重要支撐,為城市公共交通發展建設樹立標桿和獨具廣州特色的示範作用。
  力爭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比超70%
  從廣州市公共交通發展現狀出發,廣州發展研究院以鼓勵“集約化出行”為手段,以建成國內領先、世界一流“公交都市”的目標為導向,提出瞭如下建議:
  一是要實事求是,分區域實現公交分擔率的目標。2017年核心區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比例力爭達到72%,建成區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比例力爭達到70%。二是貫徹落實“建、增、管、限”四字方針。以“建”來完善交通基礎設施,以“增”來加強服務功能、提升公共交通承載力,以“管”來加強交通管理和提升交通運行效率,以“限”來優化出行結構,優化資源在不同公共交通方式的配置,充分發揮公共交通體系的綜合優勢。三是綜合實施28項重點措施,全力推進公共交通服務水平提升,提升公共交通分擔率。
  廣州市交通部門表示,廣州發展研究院開展的研究對廣州市公共交通未來的發展有重要指導意義,並且已將研究成果轉化為政府決策意見,制訂了《廣州市關於落實公交優先加快建設公交都市的意見》(全文可登錄廣州交通信息網查閱http://www.gzjt.gov.cn)。
  通過落實該《意見》,預計至2017年,廣州市公共交通將再次實現跨越式發展,全市地鐵總里程將超過500公里;全市公交線路超過1200條,萬人公共交通車輛保有量達34標台,公共交通500米站點覆蓋率達96%以上,公交專用道達400公里以上,早晚高峰公共汽電車平均運營時速達18公里/小時以上。未來廣州市將通過建設“公交都市”,為國內特大型城市實現城市交通的可持續發展積累和探索經驗,廣大市民也將享受到更加便利、優質、安全的公共交通服務。
  ■鏈接
  廣州市關於落實公交優先
  加快建設公交都市的意見(摘要)
  根據《國務院關於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指導意見》(國發〔2012〕64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實施意見》(粵府〔2013〕120號)要求,提出廣州市意見如下:
  一、充分認識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重要意義
  (一)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是建設國家中心城市和走新型城市化道路的重要保障。
  (二)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是解決特大城市交通問題的有效途徑。
  (三)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是落實國家公交都市示範城市建設的要求。
  二、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目標與工作思路
  (一)目標。
  至2017年,全市地鐵總里程超過500公里;全市公交線路超過1200條,萬人公共交通車輛保有量達34標台,公共交通500米站點覆蓋率達96%以上,公交專用道達400公里以上,早晚高峰公共汽電車平均運營時速達18公里/小時以上,公共汽電車進場率達80%,公共交通乘客滿意度達80%以上;城市建成區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比例達70%以上。
  (二)工作思路。
  ——深化改革,圍繞“五個交通”,建設與國家中心城市相適應的現代化公共交通系統。
  ——嚴格落實既有規劃、計劃和措施。
  ——綜合實施“建、增、管、限”的系統化舉措。
  ——繼續嚴格管理個體交通工具的擁有和使用。
  三、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工作要求
  (一)大力完善公共交通優先發展的法制環境。
  包括完善政策法規體系及理順體制機制。
  (二)大力提升公共交通服務能力。
  一是完善基礎設施配套;二是完善公交服務網絡;三是推進智能公交發展;四是推進行業節能減排。
  (三)切實加強公共交通運營管理。
  規範企業管理;規範重大決策程序和服務績效評價制度。建立科學的公交票價體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四、近期主要任務
  按照“建、增、管、限”四字方針,將2014-2017年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工作分為規劃建設、增強服務、強化管理、需求調控等4個板塊28項工作任務。
  (一)規劃建設板塊:完善交通基礎設施(8項任務)。
  1.加快軌道交通線路建設,進一步發揮軌道交通的骨幹作用。新增開通260公里地鐵,地鐵運營里程累計超過500公里。
  2.推進BRT線網拓展研究和公交專用道規劃建設,切實體現公交優先,為公交運行提速。根據規劃推進公交專用道建設,新增開通專用道80公里(累計建成開通400公里以上)。
  3.加快規劃建設公交樞紐站、首末站和專用停車場,為公交運營提供基礎設施保障。
  4.調整公共交通車輛能源結構,做好清潔能源公交車輛推廣應用及配套設施建設。
  5.推進公交候乘車亭建設,持續改善候乘環境。市區新建400座候車亭,總數達5000座以上。
  6.積極配合省有關部門開展城際軌道建設,引導外地市民選用公共交通進出我市。
  7.推進市區道路網絡建設,為完善公共交通線網佈局創造條件。
  8.根據城市軌道建設進度同步配套建設P+R換乘樞紐,鼓勵和引導市民通過停車換乘方式進入中心城區。
  (二)增強服務板塊:增強公共交通服務功能(9項任務)。
  9.增加軌道交通運力,提高地鐵運輸能力。2017年前計劃增購地鐵列車178列。
  10.不斷完善常規公交網絡,提高線網覆蓋率。全市公交線路總數達1200條以上。
  11.增加常規公交運力,滿足新增客流需求,提高乘車舒適度。
  12.研究發展特色公交服務,吸引市民主動選擇公共交通。
  13.進一步拓展水上巴士服務範圍,打造第四套公交體系。
  14.強化常規公交與軌道交通、水上巴士的銜接,提高公共交通換乘便捷性。
  15.根據市民需求,結合市場情況,有序、科學開展出租車運力投放。
  16.不斷提升公共交通信息化管理和服務水平,方便群眾公共交通出行。
  17.建立和完善公共交通企業職工權益保障制度和工資收入正常增長機制。
  (三)強化管理板塊:加強交通管理和提升交通運行效率(7項任務)。
  18.加強公共交通方式的運營管理,提升公共交通方式的運輸效率。
  19.嚴格公交專用道執法,提升公交專用道運營效率。
  20.在具備條件的區域適度發展慢行系統。
  21.鼓勵社會企業通勤班車服務,倡導集約出行。
  22.動態評估公共交通分擔率的實現情況。
  23.加強公共交通安全監督管理。
  24.鼓勵文明出行、綠色出行。
  (四)需求管理板塊:優化交通出行結構(4項任務)。
  25.繼續實施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政策。
  26.研究運用停車價格差異化政策,優化交通出行結構。
  27.繼續研究探索個體交通需求管理措施。
  28.加強對“五類車”的綜合整治。
  五、落實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
  市交通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市公共交通發展,市及各轄區相關職能部門按職責共同履行推動所轄行政區域公共交通優先發展的主體責任,確保形成全市公共交通科學、協調發展格局。
  (二)加強規劃保障。
  1.發揮規劃調控功能。實現公共交通規劃與城市功能佈局和人口分佈相協調。
  2.加強公共交通總體規劃及各專項規劃實施,滿足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需要。
  (三)加強用地保障。
  1.落實保障新、擴建公交站場建設用地。
  2.優化公交場站建設管理模式。
  3.實施公交場站用地綜合開發。
  (四)強化資金保障。
  1.加大公共交通財政資金投入。
  2.落實公共交通運營補貼補償機制。
  3.加大公交車輛購置財政補貼投入。
  4.實行公交場站稅費扶持,免徵公共交通車輛、船舶的車船稅。推動出台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企業電價優惠政策。
  5.花都、番禺、南沙、從化、增城區政府參照《廣州市市本級城市公交行業財政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完善公交行業財政補貼機制,保障公共交通可持續發展。
  (五)加強企業經營機制保障。
  1.推動企業管理改革。積極推動公交企業創新發展。
  2.強化企業成本監控。逐步推行公交行業成本規制制度。
  撰文:胡良光 方俊 攝影:符超軍 編輯統籌:李國飛  (原標題:廣州落實公交優先 建設“公交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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