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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都市報訊 (記者陳媛 陳凌墨 通訊員李權林 向秀芳 劉敏 朱博)夫妻雙方有一人是獨生子女的,可以放心要第二個寶寶了。昨日上午,湖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修改的決定(草案)》,將原有的“雙獨二孩”條款修改為“單獨二孩”,修改後的《條例》自公佈之日起實施,這標志著我省正式實施“單獨二孩”政策。
  此次《條例》修改主要是對第十六條第四款“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可以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修改為“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可以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
  同時,《條例》簡化了《生育證》辦理流程,明確了違法生育的查處方式,獎勵政策的銜接等。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的,應持結婚證、戶口簿、雙方居民身份證和戶籍地出具的婚育證明,向夫婦雙方戶籍所在地的任意一方或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申請辦理《生育證》。
  根據全員人口庫數據,我省40周歲以下符合單獨兩孩條件的家庭有62.94萬個,按照生育意願調查情況,現有符合條件的單獨家庭中約70%的家庭有意願生育二孩,可能增加出生46.6萬人。
  省人大科教文衛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袁軍晶說,據研究論證,實施“單獨二孩”政策後,預計“十三五”時期,全省年均出生人口相比政策調整前增加不到10萬人,且逐年遞減,不會對我省教育、衛生、就業等基本公共服務帶來較大壓力。新政策有利於保持合理的人口結構,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此前,我省“單獨二孩”政策已在武漢市洪山區和孝感市孝南區進行摸底試點。據初步調查統計,洪山區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夫婦有4260對,其中有137對夫婦遞交了《生育證》申領表並通過審核。今天上午,我省將頒發第一批“單獨二孩”《生育證》。  (原標題:湖北63萬個家庭符合“二胎”政策 七成想要生二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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