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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榆林的一些市民給我們反映說陝西地方電力榆林分公司20層的辦公大樓,一到晚上就燈火通明,用電浪費十分嚴重,下午4:30分,記者來到位於榆林上郡路的榆林地方電力公司看到,辦公大樓大廳里,照明燈全亮著。記者粗略數了數,大廳里的照明燈多達80多個,加上大廳里的燈柱,僅大廳里的照明燈至少不少於110個。(1月20日中國廣播網)
  然而,面對如此嚴重的用電浪費,榆林地電紀檢負責人曹局長的解釋是:“浪費倒是一方面,在浪費的過程中也是一種宣傳。”
  “浪費是一種宣傳”這樣的解釋讓人很難理解。首先,用電是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目前我國尚未研發出能夠完全替代電能,並且價格低於電源的新能源,所以,在這種電能天下,一家獨大的格局下,電力公司需要用這麼浪費的行為大肆宣傳電能消費嗎?
  其次,在全國上下節能減排的一片號召聲中,電力公司自己在用電方面的管理卻如此遲鈍和鬆散,不得不讓群眾憤怒。且不說電力公司浪費電量的這筆費用誰承擔,單就環境保護這一方面,電力公司的行為就沒為號召百姓“節約”作出表率。
  一邊是為提高用電效率而全面實行的階梯式遞增電價;一邊是日夜燈火通明的電力公司大樓,如何讓百姓信服提高能源效率的宣傳口號?電力公司的日常用電費用是否記入公司運營成本?電力公司的運營成本最終是否由百姓埋單?
  作為電力部門的相關領導,不但沒有反思公司管理方面的錯誤行為,不能主動承責,反而說出“浪費也是一種宣傳”的狡辯,不得不讓人為該公司其它方面的管理產生質疑,完全一副糊塗廟糊塗神現實寫照。
  企業的生存與發展不是來自於壟斷與剝削,而是源於用優質的服務與良好的信譽與客戶建立雙贏,從而達到長期合理的效果。然而,陝西地方電力公司榆林分公司只顧自己光鮮,顯然沒有考慮到用電客戶的感受。假如,該電力公司將長期造成掉的浪費這部分運營成本節省下來,補充到百姓的用電消費上,從而降低百姓用電消費的價格,不僅能為用電客戶創造實惠,也將為社會節能環保貢獻一份力量!
  文/鄒媛媛  (原標題:“浪費也是一種宣傳”讓人怎樣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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